研究:台灣2成職災勞工回不去 雇主「資遣、減薪」作梗
聯合晚報 2014年1月7日 上午11:37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台灣勞工發生職業災害,竟有高達2成的人,傷後即回不去工作,全因為老闆從中作梗!台大公衛學院與台大醫院合作的研究就發現,追蹤1200多名曾因職業傷害住院3天以上的勞工,有21%受傷後一年仍未復工,甚至離開原公司,原因包括雇主資遣、裁員;即使順利復工者,也有1成7因薪水下降過多,被迫離職。
國內每年約有6萬名勞工發生職業災害,這一份「勞工發生職業傷害後12個月復工狀況之探討」刊登在最新一期的台灣衛誌,由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和台大醫院醫學系職業醫學科、環境與職業醫學部、護理學系等合作進行。
研究共針對4403多名因職業傷害住院超過3天以上、申請勞保職災補助的勞工,在受傷後一年發出問卷,結果回收1233份,發現仍有高達21.4%的人,受傷後「工作回不去了」。
進一步分析發現,這一群未復工者,比起已經回到職場的人,平均年齡較高、教育程度較低,最後離開原公司的比例更高達54.4%;至於能不能復工,關鍵多為老闆決定、老闆說了算,有62%的復工者是由雇主下決定。
研究者之一、台大醫院環境與職業醫學部主任郭育良指出,研究顯示,未復工者離開公司的原因,雖然以能力不足以工作的50.7%最多,但雇主資遣、雇主裁員卻也各佔了12.5%;甚至在已復工者當中,最後也有17.7%因薪水下降過多,不得不走人,另有12.9%最終同樣逃不過被資遣命運。
是否照顧受傷員工,郭育良無奈表示,似乎只能看老闆「良心」,勞工往往無力。臨床上就有不少人,在老闆美其名安心養傷,給予留職停薪之後,遲遲等不到復工通知,迫於經濟壓力,只好另謀生計;還曾有人中風之後,馬上從小主管被調職警衛,不甘受辱,選擇離職。
郭育良說,勞工一旦發生職業災害,最好自保之道,是早早接受復工評估,他也建議職業傷病勞工的復工評估與醫療,應經由各地區的職業傷病防治中心或職業專科醫師執行,才能落實復工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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