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案的幕後英雄
蘋果日報 2015年04月21日
作者:李玉春(台灣公共衛生學會理事長、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教授)
台灣史上最大的職業災害RCA(美國無線電公司)汙染案,歷經八年審理,法院終於判決RCA以及後來併購RCA的湯姆笙等公司,因未盡保護員工與維護環境等義務,必須賠償445名RCA員工共5億6445萬元。自救會多年來求助無門,靠著司法公權力的保障,正義初步獲得伸張。
雖然有超過千名的RCA員工罹癌,但要讓RCA俯首認罪是件高度困難的工作,此次法官引用公共衛生流行病學「合理蓋然性」理論,斷定RCA必須要負責,是很有智慧的做法。蓋影響一個人是否罹患癌症的因素很多,但如果有嚴謹的流行病學研究,證明暴露在三氯乙烯等有機溶工劑的員工比未暴露者,有顯著更高的罹癌比率,則可合理推斷三氯乙烯應該是致癌元凶之一,脫離不了責任。
此判決創立一個成功案例,讓司法能有效保障人權。未來更多因職災、汙染而使健康受危害的民眾,皆可援引此案例,做合理的因果推論,為自己爭取到應有的賠償。更重要的可以提醒企業,應本著道德良心,採用必要的預防措施,善盡保護員工健康的責任,這將是台灣甚至地球村全體民眾之福。
值得注意的是,讓這一度陷於膠著的案件能起死回生,爭取到勝利的背後,有一群包括王榮德、陳保中教授在內的公衛學者,透過這群幕後英雄的研究與作證,終能說服法官,做出創新的判決。台灣有很進步的醫療服務,也有很好的公衛體系。但面對不斷浮現的公衛問題如新興傳染病、食藥安全、職業安全、二代健保等問題的挑戰,學界服務能量有限,政府受限於人力已捉襟見肘,急需學習歐美創造公衛執業空間(如顧問公司、事務所),藉由其在流行病學、生物統計、環境與職業衛生、衛生政策與管理、社會與行為科學等五大核心專業能力,服務更多民眾、社區或企業。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報告,一個國家健康人力越多,可挽救的人命越多。台灣創立公衛系所已超過半世紀,培育數萬名畢業生;但各類健康(醫事)人力中,惟獨公共衛生沒有專業證照,嚴重影響其就業與服務社會的機會。因應社會對公衛人力需求與日俱增,歐美也開始建立公衛證照,前公衛學會理事長王榮德在SARS後即開始推動「公共衛生師」之立法,但十多年過去了,因為公衛人不吵、不鬧、不上街頭,迄今尚未成功。
所幸考試院去年八月已通過認定公共衛生為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肯定公衛的專業性。目前衛福部正在審查公衛師法中。呼應RCA案自救會的勝訴,我們呼籲社會大眾更重視公共衛生專業的重要性,讓「公共衛生師法」早日在立院通過,透過公私部門的協力合作,讓公衛師能發揮預防疾病、延長壽命,促進身心健康的專長,更積極守護這塊土地民眾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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