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大勝!RCA毒害數百員工 246人上訴求償12億!結果出爐 (新聞來源)
美國無線電公司(RCA)1970年起在桃園等地設廠,生產過程中因使用三氯乙烯溶劑等有害化學物質,卻沒對員工盡到說明及保護義務,導致數百員工罹病或死亡,受害員工怒提告,2018年法院判RCA等4公司應賠償262名員工及家屬共5億餘元確定,另246人求償12億元部分,高院更一審僅判其中24人可獲賠共5470萬餘元,勞資雙方都上訴,最高法院今判24人獲賠共5470萬餘元確定,並認為其餘222人求償有理,但金額應詳細計算,這部分發回更審,換句話說,勞工大勝。
今天判決結果加上先前已確定判賠的5.1億餘元,RCA案目前判賠確定金額共計5.6億餘元。
受害工人獲知大勝後,在最高法院前振奮地高喊:「RCA工人,永不妥協!」工人的律師林永頌表示,希望RCA等公司勇於面對責任,出面來談,把事情解決,不一定非要等到判決確定不可,此外,另有1000多名「二軍」受害工人的求償案,高等法院將於4月21日宣判,希望法院也能判決工人勝訴。
受害員工提告主張,RCA(Radio Corporation of America)在台設廠22年期間,使用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31種有機溶劑、焊錫,卻未善盡環境維護與污染管控責任,對員工也沒教導如何防護毒害,任由員工將極可能致癌的三氯乙烯與四氯乙烯等有機溶劑隨意傾倒,導致廠區土壤與地下水遭受污染。
此外,員工指控RCA未提供合法防護措施,廠房內也沒設置合法的排氣、換氣裝置,導致員工與家屬皮膚、呼吸曝露於高濃度有害有機溶劑及氣體中,甚至RCA以遭污染的地下水作為員工飲用水及員工餐廳飲用水、員工宿舍洗澡水,造成員工及當地居民罹患癌症風險高達0.3%(高於醫學上可接受的0.01%到0.0001%安全範圍),2004年提起求償案時,員工發現罹患癌症者多達1300餘人,其中200多人已死亡,人數陸續增加中。
RCA則委由律師辯稱,員工指稱公司使用有機溶劑的種類、時間與事實不符,且RCA桃園廠使用的有機溶劑符合當時科技及專業最先進水準,員工並未暴露在三氯乙烯之下,接觸其他有機溶劑也未達危險程度,員工罹病與工作環境沒有因果關係,求償金額的計算並無合理依據,請求法院判業者免賠。(丁牧群/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