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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衛誌媒體報導
34(2)【2015年4月媒體報導】聯合晚報:癌症不只傷身!經濟損失逾200億
2015/4/17

癌症不只傷身 也傷經濟  

(報載文章摘要,歡迎來信索取全文 tjph543@hotmail.com)

2015-04-16 聯合晚報 記者/李樹人

 


癌症造成經濟生命損失資料來源 來源:林正祥教授 製表:李樹人

癌症連續33年蟬聯十大死因排行榜之首,一項最新研究發現,惡性腫瘤在2012年造成經濟損失預測值高達217.94億元,相當可蓋4.5座台北小巨蛋,平均每名癌友潛在生命年數損失27年、減少七年多的工作年數。

這項由東海大學統計學系教授林正祥主持的研究,刊登在最新一期台灣公共衛生雜誌刊,論文探討台灣重要死因變動趨勢對生命年數和經濟損失的影響,研究事故傷害、惡性腫瘤與糖尿病等三大死因對台灣社會造成的衝擊及影響。

林正祥指出,研究以1985至2009年的資料為基礎,以平均餘命為基礎,推算出預期生命年數損失與工作年數損失,再以人力資本法計算經濟損失。

結果發現,惡性腫瘤嚴重影響國人生命及經濟發展,2010至2012年的經濟損失預測值分別為231.38億元、224.28億元、217.94億元,台北小巨蛋總工程經費為47.64億元,當年癌症造成217.94億元經濟損失,金額約能興建4.5座小巨蛋。

惡性腫瘤讓國人生命損失明顯,以每一千人為單位計算每名癌友的潛在生命年數及工作年數損失,2010至2012年潛在生命分別為27.542年、27.541年、27.541年,工作年數損失則為7.420年、7.339年、7.258年。也就是罹患惡性腫瘤,約平均減少27年壽命,損失七年多工作年數,對病患及家屬都是無法彌補的傷痛。

至於事故傷害在2010至2012年造成的經濟損失預測值,分別為158.22億元、140.61億元、123.00億元;糖尿病則分別為19.19億元、19.18億元與19.18億元。

林正祥說,惡性腫瘤疾病造成的經濟損失,自2001年起就位居第一,政府在癌症預防與治療仍須加強。雖然糖尿病經濟損失金額較小,但如一併考慮代謝症候群,生命年數損失及經濟損失將可能超越惡性腫瘤,值得有關單位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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