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衛生所甄選 111年整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計畫
子計畫2:社區資源整合工作進用專任助理人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稱:專任助理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人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新北市
有效期間:111年1月4日至111年1月18日
資格條件:
1.須具備醫事人員資格(包括: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營養師、藥師等);或具醫療衛生、公共衛生之學士或碩士學歷,且具1年以上相關社區工作經驗。
2.專科以上具上述師級專業證照,且具2年以上相關社區工作經驗。
3.符合社工師應考資格,且具1年以上相關社區工作經驗。
4.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即無民、刑事案件紀錄)、具主動服務熱忱、協調溝通能
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衛生所職務調整及宣導活動。
5.熟悉一般文書處理及電腦軟體office(word、excel、powerpoint等)能力。
工作項目:
1.依據整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計畫辦理,如整合規劃轄區內相關長者
及延緩失能、失智之健康促進及健康服務計畫,進行轄內相關服務
資源盤點及服務傳遞之問題。
2.辦理高齡友善社區工作者及社區人員賦能課程等。
3.建立高齡友善場域。
4.增加長者社會參與率、預防及延緩失能,實踐長者在地老化。
5.辦理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號(新北市板橋區衛生所)及所轄。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郵寄(或逕送) 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號,新北市板橋區衛生所王護理師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專任助理」),資料需於111年01月18日(二)下午5時前送達本所,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意者請備齊以下列資料(以A4紙張依序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300至500字內容含個人學經歷、家庭狀況、專長、個性及興趣、曾任工作經歷、職務內容等並黏貼近照,相關資料填列不實或舛漏者,不予錄取。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證書影本。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其他佐證經驗資料。
6.男性須繳驗退伍令、免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二、僱用期間至111年12月31日止,薪資標準依計畫規定每月新臺幣38,906元整,其他勞健保等依相關規定辦理,僱用期滿及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如需退還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後續寄送事宜。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本甄選案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1人,後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評選之缺額及工作性質相近之缺額;後補期限至111年2月底為止,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後補資格。
五、聯絡電話:(02)2258-6606分機315,王護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