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公衛師高考 擬110年首辦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30日電)立法院5月通過亞洲第一部公衛師法,考選部表示,會盡速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公共衛生師考試規則草案提請考試院審議,待審議通過後,擬訂在110年舉辦公共衛生師高等考試。
立法院會今年5月三讀通過公共衛生師法,明定公衛師應考資格,除了公衛系所畢業生,醫事、公衛相關科系畢業生若修滿18個學分也能應考;政府得因突發緊急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指定公衛師辦理業務。
考試院27日舉行院會,會中考選部進行業務報告時指出,全球面臨武漢肺炎疫情威脅,台灣亟需公共衛生專業人力投入,為確保公共衛生師的知識與技能符合當代社會需要,以達到新興疾病防治、健康產業整合管理、健全公共衛生服務體系目的,並提升公共衛生專業盡責度,保障民眾健康福祉。
考選部指出,考試院在103年審查認定公共衛生師成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種類後,由行政院接續推動公共衛生師法草案,現已完成職業管理法規的立法程序,凡經公共衛生師考試及格,依法領有公共衛生師證書者,得充任公共衛生師,執行公共衛生業務。
考選部表示,已彙整相關意見,26日也召開專案會議研商,獲致共識後將接續辦理後續法制作業相關事宜,盼盡速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公共衛生師考試規則草案提請考試院審議。
考選部指出,待考試院審議通過發布後,擬訂在110年舉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公共衛生師考試,以考選公共衛生專業人才。
依考選部提出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公共衛生師考試規則草案」指出,考試採筆試方式進行,應試科目包括公共衛生學、生物統計學、流行病學、公共衛生行政與管理、環境衛生與職業衛生、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等。(編輯:蘇志宗)10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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