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誠徵「助理研究員」與「技士」各1名,歡迎踴躍申請!
一、「助理研究員」
職稱:助理研究員(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資格條件: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共衛生、健康教育、流行病學、生物統計、醫藥、檢驗、護理、醫務管理、生命科學等相關系所碩士班(含)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3.需具公共衛生或醫療保健相關學識或工作經驗,對國民健康監測研究具執行能力,並瞭解業務相關法令規章。 4.具溝通協調、團隊合作能力、責任感及自我學習能力,可配合業務需要趕辦工作者。 5.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或相當程度之英文能力檢定合格(請出示檢定証明),英文說寫流利者優先。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人員。
工作地點:新北巿新莊區長青街2號
工作項目:1.辦理國民健康監測調查與國民健康監測系統建置相關行政事項。 2.辦理國民健康指標收集、健康統計年報彙編。 3.辦理國民健康監測系統之評估與改善相關行政事項。 4.辦理相關研究計畫之政策轉譯事宜。 5.其他與監測研究有關或臨時交辦事項。
意者請依序檢齊下列相關資料,於103年3月25日前寄(送)達新北市新莊區長青街2號,本署台北辦公室人事室收(如有郵誤,自行負責;信封請註明『應徵監測研究組助理研究員』):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以電腦打字,並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末頁請簽名)。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現職派令影本。 (5)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醫事人員請檢附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實施前之銓敘審定函影本)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 (8)其他學經歷證件或相關服務證明文件影本。 (9)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應徵人員名冊(請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首頁-下載中心-人事室下載)。 (10)應徵人員名冊電子檔請一併寄至papaya@hpa.gov.tw。
二、「技士」
職稱:技士(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資格條件: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共衛生、健康教育、流行病學、生物統計、醫藥、檢驗、護理、醫務管理、生命科學等相關系所碩士班(含)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3.需具公共衛生、醫療保健或統計相關專業學識或工作經驗,對國民健康監測研究具專案規劃管理與執行能力,並瞭解業務相關法令規章。 4.具溝通協調、團隊合作能力、責任感及自我學習能力,可配合業務需要趕辦工作者。 5.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或相當程度之英文能力檢定合格(請出示檢定証明),英文說寫流利者優先。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人員。
工作地點:新北巿新莊區長青街2號
工作項目:1.辦理網路出生通報行政管理有關事宜。 2.辦理網路出生通報監測資料分析事宜。 3.辦理先天性缺陷監測系統規劃、執行與資料分析等事項。 4.協助辦理相關國民健康監測調查之規劃、執行與資料分析及專案管理與行政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意者請依序檢齊下列相關資料,於103年3月25日前寄(送)達新北市新莊區長青街2號,本署台北辦公室人事室收(如有郵誤,自行負責;信封請註明『應徵監測研究組技士』):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以電腦打字,並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末頁請簽名)。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現職派令影本。 (5)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醫事人員請檢附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實施前之銓敘審定函影本)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 (8)其他學經歷證件或相關服務證明文件影本。 (9)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應徵人員名冊(請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首頁-下載中心-人事室下載) (10)應徵人員名冊電子檔請一併寄至papaya@hpa.gov.tw。
合格者視學、經歷及專長擇優通知甄試,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及函復,應徵之履歷及相關文件如需寄回,請附足額之回郵信封,俾利作業。
本次公開甄選得酌增候補人員各一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有意者亦可上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查詢: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洽詢電話:(02)29978616轉215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