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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人啟事]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誠徵衛生技術技師一名(4/23截止)
2014/4/1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衛生技術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103/04/10~103/04/23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共衛生、健康教育、流行病學、生物統計、醫藥、檢驗、護理、醫務管理、生命科學等相關系所碩士班(含)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3.需具公共衛生、醫療保健或統計相關專業學識或工作經驗,對國民健康監測研究具專案規劃管理與執行能力,並瞭解業務相關法令規章。

4.具溝通協調、團隊合作能力、責任感及自我學習能力,可配合業務需要趕辦工作者。

5.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或相當程度之英文能力檢定合格(請出示檢定証明),且英文說寫流利者優先。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人員。

工作項目

1.協助辦理科技中程綱要規劃相關事宜。2.辦理科技研究計畫之招標採購、執行管考及成果彙整管理。3.協助辦理相關國民健康監測調查或監測系統之規劃、執行與資料分析及專案管理等行政事項。4.其他與監測研究有關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巿新莊區長青街2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意者請依序檢齊下列相關資料,於103423日前寄(送)達新北市新莊區長青街2號,本署台北辦公室人事室收(如有郵誤,自行負責;信封請註明『應徵監測研究組技士』):(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以電腦打字,並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末頁請簽名)。(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現職派令影本。(5)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醫事人員請檢附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實施前之銓敘審定函影本)(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7)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8)其他學經歷證件或相關服務證明文件影本。(9)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應徵人員名冊(請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首頁-下載中心-人事室下載) (10)應徵人員名冊電子檔請一併寄至papaya@hpa.gov.tw

2.      合格者視學、經歷及專長擇優通知甄試,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及函復,應徵之履歷及相關文件如需寄回,請附足額之回郵信封,俾利作業。

3.      本次公開甄選得酌增候補人員一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      洽詢電話:(02)29978616215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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