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共衛生學會回應
大法官審理第13769 號聲請釋憲案(健保資料庫案)
立場聲明
針對第13769 號蔡季勳等人聲請憲法訴訟案主張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 條、第11 條、第15 條、第16 條、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7 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79 條及第80 條等規定,有侵害其資訊隱私權等憲法基本權利之違憲疑義一案。
台灣公共衛生學會身為由公衛機關、公衛學者與公衛師所共同組成之專業學會,由國內公共衛生機關(各地衛生局、衛生所與醫療院所共180多個團體會員)與專業人士(各大專院校相關系所師生及公共衛生與醫療領域實務工作者共1200餘位個人會員組成,基於自身對健保資料庫使用流程之熟悉、對人權團體對隱私侵害疑慮之理解,以及對於相關研究之公益價值之看見,主張兩者間應非完全對立、需善用智慧應取得平衡,才能達到憲法所應保障的國家、全民與個人最大福祉。
台灣的全民健保資料庫全球知名,此一以健康資訊為基礎的巨量健康資料庫,對於長遠醫學研究、健康資料統計及醫療照護,業已且可以創造相當的公共利益,且在研究使用上已有去識別化及倫理委員會把關等多項保障,其豐富的研究成果,是提升醫療照護和群體健康的基礎,亦有助於增進全民健康公益性及弭平健康不平等。
另一與台灣健保資料庫齊名、同為全球知名之巨量健康資訊資料庫之英國臨床研究資料庫(Clinical Practice Research Datalink, CPRD)為例,其於2004 年就曾被研究人員使用,以證明麻疹疫苗接種並不會造成孩童自閉症,進而成功扭轉因1998 年一篇不正確論文所造成的拒絕接種疫苗風潮,成功抑止英國的麻疹疫情擴散、帶來極大的公共衛生福址。此外,英國近來發展的OpenSAFELY 臨床研究平台,亦為在合理憲法規範架構下提供健康數據治理重要參考範例。
台灣公共衛生學會深知全體國民之健康亦屬憲法基於全民生存權與健康權保障之重大憲法價值與公共利益之一,若保護個人隱私與國民健康兩者有所衝突時,應權衡利弊得失而不可偏廢一方。
本會懇請憲法法庭本於守護憲法、保障社會公眾權益之精神,客觀檢視全民健康保險資料庫之使用與個人資料隱私之保障,使得兩者得以平衡,國家及全民均能獲得最大的利益。
台灣公共衛生學會
2022.4.15聲明
憲法法庭第13769 號聲請釋憲案詳細內容 https://bit.ly/3Eetm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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